琥乙红霉素

  • 英文名称:

    Erythromycin Ethysuccinate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70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

  • 生产地址:

    湖北省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聚贤路20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4

  • 药品本位码:

    86901806000099

  • 【品牌】

    【类型】

    【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尚缺乏老年人群的系统研究数据,如老年人药代动力学无变化,则可参考成人用法用量并遵医嘱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1.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
    2.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产酶菌株)、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
    3.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
    4.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在肠道中以基质和酯化物的形式被吸收,在体内酯化物部分水解为碱。
    2.空腹口服500mg后,0.5-2.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酯化物及碱二者的总浓度为15mg/L,游离碱为0.6mg/L。
    3.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液体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以上。
    4.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痰中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在脑、腹水、脓液等中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可进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
    5.红霉素主要在肝中浓缩和从胆汁排出,并进行肠肝循环。
    6.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故透析后无需加用。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气性坏疽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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