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胆排石颗粒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54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袋装3g

  • 生产地址:

    本溪经济开发区药业产业园区溪湖区石桥子春安街9号

  • 批准日期:

    2015-07-30

  • 药品本位码:

    86901288000174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一年半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
    2.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
    2.本药内所含郁金,畏丁香,忌与含丁香的药物同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避免与生冷、荤腥油腻、不易消化食品同用,戒烟酒,以防助湿化热,加重病情。
    4.医师和药师可能对服用利胆排石颗粒应注意事项具有更多的信息。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1.具有利胆作用。胆道结石术后患者服用本品7天,可见胆管T管引流量较对照组明显为多,同时可见肝功指标如γ-谷胺酰转移酶(γ-GT)、谷丙转氨酶(ALT)明显下降。
    2.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可明显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肿胀及琼脂性大鼠足肿胀,并能减少醋酸所致小鼠扭体次数。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利湿,利胆排石。用于胆道结石,胆道感染,胆囊炎。

  • 尚不明确。

  • 胆道结石,胆道感染,胆囊炎,胆道感染

  • 1.孕妇禁用。
    2.体弱、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 1.孕妇禁用。
    2.体弱、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服药后若发热加重,腹痛加剧或黄疸加深者应及时请外科治疗。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
    10.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1.服药期间,要舒畅情志,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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