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康颗粒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525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袋装10g

  • 生产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田园西路37号

  • 批准日期:

    2015-02-17

  • 药品本位码:

    86900467000042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现代药理研究发现,小儿康颗粒的主要成份有促进胃液分泌,增加胃蛋白酶排出量及促进小肠运动功能,因此可达到健脾胃,消食导滞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发育迟缓。

  • 尚未明确

  • 小儿消化不良,小儿蛔虫病,食滞虫病,儿营养紊乱,腹泻,腹胀,小儿消化不良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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