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板蓝根颗粒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979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 生产地址:
广西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金海堂路9号
- 批准日期:
2015-08-11
- 药品本位码:
86905106000186
国药准字Z45021979
中药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广西南宁六景工业园区金海堂路9号
2015-08-11
86905106000186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国产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尚不明确。
咽炎,流行性感冒,感冒
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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