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咽颗粒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730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袋装15g

  • 生产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雍江街20号

  • 批准日期:

    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

    86904220000249

  • 【品牌】

    【类型】

    【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无可靠文献参考

  •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 尚不明确。

  • 外感风热,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声音嘶哑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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