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抑火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0975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

  • 生产地址:

    内蒙古扎兰屯市向民街1号

  • 批准日期:

    2015-07-02

  • 药品本位码:

    86903879001171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4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主要有抗菌,抗炎,祛痰止咳,止血作用。
    1.抗菌、抗炎:黄芩、大黄、苦参等具有抗菌。抗炎作用。
    2.祛痰止咳:桔梗有祛痰、镇咳作用。
    3.止血:大黄能提高毛细血管致密性,促进血凝,具有止血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尚不明确。

  • 痰热阻肺,咳嗽,咽炎,便秘,支气管炎,便秘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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