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凝胶(酵母)
- 商品名:
易孚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20111
- 产品类别:
生物制品
- 规格:
5万IU (100μg) /10g /支
- 生产地址:
桂林市高新区骖鸾路3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08
- 药品本位码:
86905198000026
易孚
国药准字S20020111
生物制品
5万IU (100μg) /10g /支
桂林市高新区骖鸾路36号
2015-08-08
86905198000026
易孚
处方药
非医保
是
24个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遇酒精﹑碘酒等,可能会使EGF变性,而使活性降低。因此使用酒精﹑碘酒等消毒后,应再用生理盐水清洗创面,然后使用本品。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可促进动物皮肤创面组织修复过程中的DNA、RNA和羟脯氨酸的合成,加速创面肉芽组织的生成和上皮细胞的增殖,从而缩短创面的愈合时间。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家兔背部破损皮肤涂抹本品(6g凝胶/次,每日1次,浓度200μg/g,相当于临床用药浓度的20倍),连续36天,给药局部皮肤及各脏器均未见明显毒性反应。本品较长时间局部应用对愈合后创面的远期影响不清楚。
遗传毒性和生殖毒性:尚无动物研究资料。
致癌性:研究文献提示,EGF有促进某些肿瘤细胞生长的作用,但也有一些动物和体外研究文献提示,EGF作为一种具有多种功能的细胞因子,可以抑制某些肿瘤细胞的生长。
对于烧伤患者(尤其是较大面积烧伤时)局部较长时间使用本品的影响尚不清楚。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患者烧伤面积达5-10%时,给药前、后的血清EGF水平未见明显改变。
机体对rhEGF极微量吸收,并很快通过肾脏清除,对机体内EGF水平几乎无影响,无积蓄作用。
本品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本品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无机碱皮肤损伤,无机碱引起的皮肤病,烧伤,烫伤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为无菌包装,用后请即旋紧管口,以防污染。
2.本品无抗菌作用,但不会增加创面感染的机会。对感染创面,在进行创面清创的前提下,可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
3.对于各种慢性创面,如溃疡、褥疮等,在应用本品前,应先行彻底清创去除坏死组织,有利于本品与创面肉芽组织的充分接触,提高疗效。
4.当本品的外观、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霉变、变质等现象时,应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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