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味党参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3020215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丸重0.25g,1g

  • 生产地址:

    青海省德令哈市天峻西路2号

  • 批准日期:

    2015-05-19

  • 药品本位码:

    86905930000277;86905930000222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930000277[每丸重0.25g];86905930000222[每丸重1g]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为避免与其他任何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在服用其他药物时,切记向医生或药剂师做系统咨询。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本品含有活性因子,具有强渗透力,直接进入血液斩断血体蛋白变异,杀灭病毒,抑制变异基因复制;
    2.本品改善微循环,促进皮肤新陈代谢。
    3.本品激活造血功能双向调节,提高人体免疫力,抗复发性强。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消炎止痛,愈疮疡,除黄水。用于痹病,“冈巴”病,四肢关节红肿疼痛,伸屈不利,湿疹,牛皮癣,陷蚀癣,疠痛,亚玛虫病及麻风病。

  • 部分患者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紫,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服。

  • 痹病,“冈巴”病,湿疹,牛皮癣,陷蚀癣,疠痛,亚玛虫病,银屑病

  • 孕妇禁用。

  • 部分患者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紫,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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