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异丙嗪注射液

  •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and Promethaz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98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2ml:0.2g

  • 生产地址:

    成都市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柳台大道222号

  • 批准日期:

    2015-12-31

  • 药品本位码:

    86902068001886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服用盐酸异丙嗪后,可诱发婴儿的黄疸和锥体外系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故孕妇禁用。
    2.虽然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过本品或本品的代谢产物排出,但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到一定浓度,所以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小于3个月的小儿体内的药物代谢酶可能不足,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人使用盐酸异丙嗪易发生头晕、呆滞和低血压。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对乙酰氨基酚: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5)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2.盐酸异丙嗪:
    (1)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剂可增强异丙嗪或(和)这些药物的效应.
    (2)抗胆碱类药物,尤其是阿托品类和异丙嗪同用时,后者的抗毒蕈碱样效应增强。
    (3)顺铂、巴龙霉素及其他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水杨酸制剂和万古霉素等耳毒性药与异丙嗪同用时,其耳毒性症状可被掩盖。
    (4)不宜于氨茶碱混合注射。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作用,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
    2.解热作用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通过增加皮肤的血流、出汗及热散失而起作用。
    3.盐酸异丙嗪为吩噻嗪类抗组胺药,有抗组胺作用,与组织释放的组胺竞争H1受体,还有镇静、催眠及止吐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对乙酰氨基酚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约有25%与血浆蛋白结合。小量时(血药浓度<60ug/ml)与蛋白结合不明显,大量或中毒量则结合率较高,可达43%。
    2.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
    3.半衰期(t1/2)一般为1~4小时(平均2小时),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长,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
    4.盐酸异丙嗪注射给药后吸收快而完全,血浆蛋白质结合率高。
    5.肌注给药后起效时间为20分钟,静注后为3~5分钟,抗组胺作用一般持续时间为6~12小时,镇静作用可持续2~8小时。
    6.主要在肝内代谢,无活性代谢产物经尿排出,经粪便排出量少。

  • 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及痛经等。

  • 1.嗜睡、头晕、口干、增加皮肤对光的敏感。
    2.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而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肝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3.心血管的不良反应很少见,可见血压增高,偶见血压轻度降低.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症及再生不良性贫血则属少见。

  • 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痛经

  • 1.对本品中各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严重高血压病患者禁用。
    4.孕妇禁用。
    5.3个月以下的小儿禁用。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乙醇中毒、肝病或肝炎时,慎用。
    (2)肝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对肾脏造成危险。
    (3)胃溃疡患者慎用。
    2.急性哮喘,膀胱颈部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功能不全,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症状明显者,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儿童,服用本品后痰液黏稠,影响排痰,并可抑制咳嗽反射),癫痫患者(注射给药时可增加抽搐的严重程度),黄疸,各种肝病以及肾功能衰竭,Reyei's综合症(异丙嗪所致的锥体外系症状易与Reyei's综合症混淆)患者慎用。
    3.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4.对诊断的干扰: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已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5.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少数(≤5%)可与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已知对吩噻嗪类药高度过敏的病人,也对本品过敏。
    6.本品中异丙嗪有镇催眠作用,凡驾车、船、高空作业、操纵机械者不宜使用本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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