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咖酚胶囊
-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Caffeine and Aspirin Capsule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701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126g,阿司匹林0.23g,咖啡因30mg
- 生产地址:
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06-24
- 药品本位码:
86905703000015
Paracetamol,Caffeine and Aspirin Capsules
国药准字H53021701
化学药品
对乙酰氨基酚0.126g,阿司匹林0.23g,咖啡因30mg
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
2015-06-24
86905703000015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1.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2.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3.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颠茄类药物同服。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本品中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均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上列药物的解热镇痛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该药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发热,疼痛,感冒,感冒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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