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鼻炎膏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114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支装10g(含盐酸麻黄碱50mg,含穿心莲内酯不得少于0.20mg,含盐酸苯海拉明应为15.0mg)

  • 生产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河工业园泾渭十路

  • 批准日期:

    2015-09-29

  • 药品本位码:

    86902498000176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 消炎,通窍。本品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一过性轻微烧灼感,干燥感,头痛,头晕,心率加快,长期使用可致心悸,焦虑不安,失眠等。

  • 过敏性鼻炎,鼻炎,鼻窦炎,慢性鼻炎,鼻炎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4.鼻腔干燥,萎缩性鼻炎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5.本品含盐酸麻黄碱,盐酸苯海拉明。运动员慎用;膀胱颈梗阻,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6.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老年患者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时间过长,可产生“反跳”现象,出现更为严重的鼻塞。

相关文章

相关问答

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