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磺沙棘桉青软膏

  • 英文名称:

    Two Sulfas and Seabuckthorn,Eucalyptus,Wintergreen Oils Ointment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102359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每支装30g

  • 生产地址:

    商洛市山阳县城东

  • 批准日期:

    2015-09-02

  • 药品本位码:

    86902386000035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老人用药】

    不宜大面积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因而对本品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两者不宜同用。

    【药物过量】

    1.长期、大面积使用,磺胺药可吸收进入体内,可产生与内服磺胺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2.可产生血象改变、肝脏损害及肾脏损害等。

    【药物毒理】

    1.本品中磺胺及磺胺醋酰钠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革兰阳性菌及大肠杆菌为主的一些革兰阴性菌引起的急、慢性炎症和表浅性烧伤溃疡有明显的抗菌作用。
    2.沙棘籽油含有维生素C、A等,可提高创伤面的碱性磷酸酶、脂肪酶和硫酸酶的活性,促进组织再生,加速粘膜修复,止痛及促进伤面的痊愈。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用于火烧伤、水烫伤、化学品灼伤的治疗。

  • 主要为局部过敏反应,如皮肤红肿、痒、皮疹等。

  • 火烧伤,水烫伤,化学品灼伤,水烫伤

  • 1.对磺胺类药物或其他组分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3.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大面积烧伤及皮肤严重损伤的患者禁用。

  • 1.由于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肝肾功能损害及呼吸功能不全的大面积烧伤及严重损伤者应慎用本品。
    2.脓液的存在使本品作用降低。
    3.有光敏性皮肤病的应慎用。
    4.与普鲁卡因同时使用,本品疗效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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