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苏救心喷雾剂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108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瓶装10ml
- 生产地址:
吉林市高新区香山路66号
- 批准日期:
2015-03-16
- 药品本位码:
86903465000090
国药准字Z19991108
中药
每瓶装10ml
吉林市高新区香山路66号
2015-03-16
86903465000090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36个月
国产
孕妇忌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理作用:川苏救心喷雾剂具有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的功能,本品3.45×10-6g/ml和1.15×10-6g/ml浓度时能明显延长停灌心脏的存活时间,并具有量效关系(r=0.994)。
2.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能改善垂体后叶素所致的大鼠心脏缺血所致的心电图改变,减少冠状动脉节扎犬的心肌缺血程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用于初发性劳累性心绞痛和稳定性劳累性心绞痛的心血淤阻证侯,症见心胸刺痛,胸闷不舒,心悸气短。
1.部分患者用药后口腔粘膜有凉麻辣感,可自行消失。
2.少数患者喷药后可出现轻度恶心。
初发性劳累性心绞痛,稳定性劳累性心绞痛,心血淤阻,心绞痛,心绞痛
1.孕妇忌用。
2.酒精过敏者忌用。
1.用药后,如病情不能缓解者,应加用或改用其它治疗措施。
2.每日给药次数不宜超过8~10次。
3.本品应喷于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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