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524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2ml:氨基比林0.1g,安替比林40mg,巴比妥18mg

  • 生产地址:

    河南省辉县市孟庄镇东夏峰村

  • 批准日期:

    2015-03-03

  • 药品本位码:

    86903214000180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本品老年患者的肝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巴比妥有抑制呼吸中枢作用,对能抑制呼吸的药物有加强作用,如硫酸庆大霉素等,应禁止同时应用。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氨基比林和安替比林同属于吡唑酮类解热镇痛药,能抑制下视丘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恢复体温调节中枢感受神经元的正常反应性而起退热作用;同时还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而起镇痛作用。氨基比林并能抑制炎症局部组织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稳定溶酶体膜,影响吞噬细胞的吞噬作用而起到抗炎作用。合用巴比妥,可加强镇痛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氨基比林t1/2为1-4小时,大部分在肝内去甲基成为4-氨基安替比林,再经乙酰化变成N-乙酰氨基安替比林,自尿中排出。安替比林t1/2约12小时,肝中代谢羟化,与葡萄醛酸结合在尿中排出,约5%为原形从尿中排出。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高热时的紧急退热,对发热时的头痛症状也有缓解作用。

  • 1.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大汗淋漓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抢救。2.粒细胞缺乏,紫癜,有时急性起病。3.皮疹、荨麻疹、表皮松解症等。

  • 流行性感冒,头痛

  • 1.对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1.肌内注射前应向病人询问是否有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过敏性体质者亦应慎用。2.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3.长期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损坏等严重中毒反应。4.呼吸系统有严重疾病及呼吸困难者慎用本品。5.体弱者慎用。6.本品仅对症治疗,在解除高热症状后对因治疗,在应用本品无明显效果时应改用其他方法治疗,避免盲目大量应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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