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巯丙磺钠注射液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51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2ml:0.125g

  •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沪路805号

  • 批准日期:

    2015-01-19

  • 药品本位码:

    86900673000980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某些金属进入体内后能与细胞酶系统的巯基相结合,抑制酶的活性,出现一系列临床表现。本品具有两个巯基,其巯基可与金属络合,形成不易离解的无毒性络合物由尿排出。二巯基类化合物与金属的亲和力较大,并能夺取已经与酶结合的金属,而恢复酶的活性。由于二巯基类药物有与金属形成的络合物仍有一定程度的离解,如排泄慢,离解出来的二巯基化合物可很快被氧化,则游离的金属仍能产生中毒现象,故本品在金属中毒时,需反复给予足量的药物。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本品常用于治疗汞中毒、砷中毒,为首选解毒药物。对有机汞有一定疗效。对铬、铋、铅、铜及锑化合物(包括酒石酸锑钾)均有疗效。实验治疗观察对锌、镉、钴、镍、钋等中毒,也有解毒作用。

  • 本品比二巯丙醇毒性低。但静注速度过快时有恶心、心动过速、头晕及口唇发麻等,一般10~15分钟即可消失。偶有过敏反应,如皮疹、寒战、发热、甚至过敏性休克,剥脱性皮炎等。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轻症者可用抗组胺药,反应严重者应用肾上腺素或肾上腺皮质激素。

  • 汞中毒,砷中毒,小儿砷中毒,小儿汞中毒,锑末沉着症,铁尘肺,锑中毒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高敏体质者或对巯基化合物有过敏史的患者,应慎用或禁用,必要时脱敏治疗后密切观察下小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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