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洛哌丁胺胶囊

  • 英文名称:

    Loperamid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 商品名:

    易蒙停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1008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2mg

  • 生产地址:

    西安市万寿北路34号

  • 批准日期:

    2015-09-08

  • 药品本位码:

    86902529000090

  • 【品牌】

    易蒙停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60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治疗。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临床前资料显示洛哌丁胺是P-糖蛋白前体,洛哌丁胺(单剂量16mg)与奎尼丁、利托那韦等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可导致洛哌丁胺血浆浓度增加2-3倍。在给予临床推荐剂量(日剂量2-16mg)的洛哌丁胺时,其与P-糖蛋白抑制剂的此种药动学相互作用的临床相关性尚不清楚。尚无本品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报道。

    【药物过量】

    服用过量,可能出现嗜睡、便秘、肌肉紧张、瞳孔缩小、呼吸徐缓等中毒症状,可用纳洛酮解毒,并对患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以便及时发现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

    【药物毒理】

    本品为阿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μ一阿片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本品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与肠壁的高亲和力和明显的首过效应,因此几乎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易为肠壁吸收,几乎全部经肝脏代谢,代谢物主要通过胆汁经粪便排泄。由于本品的首过效应,原形药物的血液浓度很低。人体的消除半衰期为11(9-14)小时。洛哌丁胺的主要代谢途径是通过N-去甲基氧化作用消除,原形药物和代谢产物主要通过粪便排泄。

  • 止泻药。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
    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粪瘘,胰岛细胞类癌,胰腺多肽瘤,胰石症,胰腺结石,小儿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低症,小儿Seabright-Bantam综合征,粪瘘

  • 易蒙停禁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易蒙停胶囊不宜用于5岁以下的儿童。本品为对症治疗药品,对引起腹泻的病因的治疗仍是需要的。本品不能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的基本治疗。禁用于急性溃疡性结肠炎及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的病人。对应避免使用肠蠕动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一旦发生便秘、腹胀、不完全肠梗阻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 1.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
    3.肝功能障碍患者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症状。
    虽然洛哌丁胺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使用仍应权衡治疗作用和可能潜在的危害,尤其在妊娠前三个月内。
    偶有洛哌丁胺分泌于母乳的报道,虽然其在母乳中含量很低,但哺乳妇女也应注意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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