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酸片

  • 英文名称:

    Nicotinic Acid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690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0.1g

  • 生产地址:

    平顶山市南环南路东21号

  • 批准日期:

    2015-07-17

  • 药品本位码:

    86903026000385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老人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异烟肼可阻止烟酸与辅酶I结合而致烟酸缺少,故服异烟肼时宜适量补充烟酸或烟酰胺。
    2.烟酸与血管扩张剂(如胍乙啶等降血压药)不宜合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用量超过需要时,绝大部分可经肾排出。

    【药物毒理】

    本品在体内转变为烟酰胺,后者是辅酶I和辅酶II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生物氧化过程,缺乏时产生糙皮病,其症状包括皮炎、舌炎、食欲缺乏、烦躁失眠、感觉异常等。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胃肠道吸收。口服后30~60分钟血药浓度达峰值,广泛分布到各组织。半衰期(t1/2)约为45分钟。肝内代谢。治疗量的烟酸仅有小量以原形及代谢物由尿排出。
    2.食物中色氨酸通过肠道细菌作用转换为烟酸。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糙皮病,烟酸缺乏病,高脂血症,糙皮病

  • 溃疡病患者禁用。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溃疡病、低血压等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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