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齐特片(Ⅱ)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06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80mg

  • 生产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时珍路396号

  • 批准日期:

    2016-10-18

  • 药品本位码:

    86900694000112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脲类降血糖药可致畸,而且由乳汁排出,故孕妇及乳母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

    缺乏在儿童中的临床研究或数据。

    【老人用药】

    用药量适当减少。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与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己乙哌啶、氯贝丁酯、乙醇等药合用时,用量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本品是第二代磺脲类降血糖药,作用较强,其机理是选择性地作用于胰岛β细胞,促进胰岛素分泌,并提高进食葡萄糖后的胰岛素释放,使肝糖生成和输出受到抑制。本品经动物实验和临床使用证明能降低血小板的聚集和粘附力,有助于防治糖尿病微血管病变。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在胃肠道迅速吸收,3~4小时可达血浆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2%,半衰期为10~12小时,口服后主要在肝脏代谢,经尿排出。

  • 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2型糖尿病,糖尿病,糖尿病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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