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胶囊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09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粒装0.25g(含黄芩苷10mg)
- 生产地址: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
- 批准日期:
2015-03-19
- 药品本位码:
86903845000030
国药准字Z10930009
中药
每粒装0.25g(含黄芩苷10mg)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A区祥云路1号
2015-03-19
86903845000030
一洲
OTC甲类
医保甲类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禁用。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主要成分胆酸、水牛角粉、珍珠母粉、黄芩提取物、栀子、金银花、板蓝根等。清热解毒,镇静安神。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胃脘不适,腹泻。
镇静安神,外感风热,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
孕妇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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