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硫氧嘧啶肠溶胶囊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974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50mg

  • 生产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0号

  • 批准日期:

    2015-08-17

  • 药品本位码:

    86900795000912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抗凝药合用,可增强抗凝作用。
    2.磺胺类﹑对氨基水杨酸﹑保泰松﹑巴比妥类﹑酚妥拉明﹑妥拉唑林﹑维生素B12﹑磺酰脲类等都有抑制甲状腺功能和引起甲状腺肿大的作用,故合用本药需注意。
    3.服用本药应避免与含碘药物或食物合用,以免病情加重,使抗甲状腺药需要量增加或用药时间延长。

    【药物过量】

    1.过量用药尚无特殊处理方法。
    2.慢性过量用药,会导致甲状腺肿和甲状腺机能减退及伴随症状,这种情况下要停止用药。如果甲状腺机能减退程度严重或甲状腺肿明显,必须补充甲状腺素。一般情况,停药后,甲状腺机能会自行恢复。

    【药物毒理】

    1.本品为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阻止摄入到甲状腺内的碘化物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从而阻碍甲状腺激素T4和三碘甲状腺氨酸T3的合成。
    2.由于本品不能直接对抗甲状腺激素,待已生成的甲状腺激素耗竭后才能产生疗效,故作用较慢。除此之外,本品还抑制外周组织中的T4脱碘生成T3。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1.根据文献报道,本品口服给药后由肠道吸收,给药后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药物吸收后分布到全身各组织,主要在甲状腺中聚集,肾上腺及骨髓中浓度亦较高。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76.2%,生物利用度50-80%。在血中半衰期很短(1-2小时),但生物作用时间较长。
    2.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主要在肝脏代谢,60%被代谢破坏,其余部分24小时内从尿中排出。药物可透过胎盘,亦可自乳汁中排出。当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可长达8.2小时。

  • 用于各种类型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包括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在Graves病中尤其适用于:
    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者;
    2.儿童、青少年及老年患者;
    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但又不适于放射性131I治疗者;
    4.手术前准备;
    5.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 1.较多见的为皮疹或皮肤瘙痒,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脱性皮炎。
    2.血液系统不良反应较重,多见轻度粒细胞减少;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凝血因子Ⅶ减少;也可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症。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肝炎(可发生黄疸,停药后黄疸可持续至10周才消退)、间质性肺炎(伴咳嗽、气促)、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1.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
    2.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者;
    3.甲状腺癌患者;
    4.哺乳期妇女;
    5.严重的肝功能损害;
    6.严重的白细胞缺乏。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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