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腹逐瘀丸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1903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丸重9g

  • 生产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军民路19号

  • 批准日期:

    2015-04-17

  • 药品本位码:

    86903371000481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4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禁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温经活血,散寒止痛。用于寒凝血瘀所致的月经后期、痛经,症见行经后错、行经小腹冷痛、经血紫暗、有血块。

  • 尚不明确。

  • 寒凝血瘀,月经失调,痛经,月经失调

  • 孕妇忌服。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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