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冬氨酸洛美沙星注射液

  • 英文名称:

    Lomefloxacin Aspartate Injection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569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2ml:0.1g(按C17H19F2N3O3计)

  • 生产地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105号

  • 批准日期:

    2016-04-07

  • 药品本位码:

    86903318000055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喹诺酮类药物可使犬的承重关节软骨永久性损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几种未成年动物中也可致关节病发生,故十八岁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老人用药】

    药物主要通过肾排泄,肾功能障碍病人的毒性反应较大。由于老年患者肾功能易于减弱,故应监测肾功能。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茶碱:在长期应用茶碱的临床研究中,洛美沙星对茶碱浓度无显著影响。
    2.抗酸药和硫糖铝:含有镁或铝的抗酸药和硫糖以及含有二价和三价离子的制剂如二脱氧
    3肌酐可与洛美沙星形成络合物,干扰洛美沙星的生物利用度。
    4.咖啡因:200mg咖啡因给予已达稳态洛美沙星血药浓度的健康志愿者,未引起具有统计意义的差异及临床咖啡因及其主要代谢物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变化。
    5.西咪替丁:西咪替丁可干扰其他喹诺酮药物的消除,导致半衰期及AUC的增加,西咪替丁与洛美沙星间的相互作用未进行研究。
    6.环孢菌素:环孢菌素与其他喹诺酮类物合用可提高环孢菌素的血清浓度。环孢菌素与洛美沙星间的相互作用未进行研究。
    7.奥美拉唑:奥美拉唑多剂量给药后再给予单剂量的洛美沙星未引起显著的洛美沙星药动学参数变化(AUC,Cmax,ortmax),奥美拉唑药动学变化未进行研究。
    8.苯妥英:苯妥英钠缓释胶囊与洛美沙星合用5天,苯妥英钠药动学参数AUC,Cmax,Cmin或tmax.洛美沙星可能不会对苯妥英钠的代谢产生显著作用。
    9.特非那丁:在28个健康男性的稳态研究中,特非那丁与洛美沙星合用,心律或QT间隔期,特非那丁谢或洛美沙星药动学未发生显著变化。
    10.华法林:喹诺酮类药物可提高抗凝药华法林或其衍生物的作用。这些药物合用,应严密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然而,华法林与洛美沙星合用达稳态条件下,凝血时间比率或华法林对映异构体药代动力学未发生显著变化。
    1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药物过量】

    人体内用药过量的信息有限。若药物过量应进行适当支持疗法或遵医嘱。血液或腹膜透析效果甚微。

    【药物毒理】

    1.洛美沙星系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及部分厌氧菌均有杀菌作用,对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氨苄青霉素的流感杆菌及耐吡哌酸的大肠杆菌及对其他药物耐药的细菌抗菌效果较好。
    2.其抗菌机制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的活性,从而抑制细菌DNA转录与复制,对多种革兰氏阳性及阴性细菌均有杀菌作用。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体内分布广,组织穿透性好,在皮肤、痰液、扁桃体、前列腺、胆囊、泪液、唾液和齿龈等组织中的药物浓度均达到或高于血药浓度,血消除半衰期(t1/2b)为6~7小时,本品主要通过肾脏以原药从尿中排泄,在48小时内约70%~80%从尿中排出。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漫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
    3.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4.皮肤软组织感染。
    5.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1.洛美沙星常见不良反应主要为:头痛﹑恶心﹑呕吐﹑光过敏﹑眩晕﹑腹泻和腹痛等。
    2.洛美沙星尚观察到下列不良反应:
    (1)自主性的:出汗增多﹑口渴﹑面色潮红等。
    (2)身体:疲劳﹑背痛﹑抑郁﹑衰弱等。
    (3)心血管:心悸﹑亢进﹑高血压﹑低血压﹑心肌梗塞﹑心绞痛等。
    (4)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震颤﹑眩晕﹑感觉异常﹑抽搐﹑癫痫发作等。
    (5)胃肠道:消化不良﹑呕吐﹑便秘﹑胃肠道出血﹑吞咽困难等。
    (6)血液学:紫癫﹑淋巴结病﹑血小板增多症﹑贫血病等。
    (7)肝﹑肾:血清氨基酸转移酶﹑BUN值升高。
    (8)代谢:口渴﹑高血糖。
    (9)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痛﹑腿痛性痉挛。
    (10)眼科:视觉异常﹑结膜炎﹑惧光等。
    (11)精神科:失眠症﹑神经质﹑幻觉﹑抑郁。
    (12)生殖系统:女性:念珠菌病﹑阴道炎﹑月经异常等。男性:附睾炎﹑睾丸炎。
    (13)呼吸系统:呼吸道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等。
    (14)皮肤过敏:瘙痒症﹑风疹﹑皮肤脱落等。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15)特殊感觉:味觉异常。
    (16)尿道:血尿症﹑结晶尿﹑尿频﹑排尿困难﹑无尿等。
    (17)局部:静脉炎。

  •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肠道炎

  •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
    2.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4.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5.患者尚应注意下列事宜:
    (1)本品可发生中到重度光过敏反应,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几天内尽可能避免直接或间接的接触阳光及紫外光。
    (2)用药后12小时避免接触阳光可减少洛美沙星带来的光毒性。
    (3)出现光毒反应症状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疱﹑皮疹﹑瘙痒﹑皮炎等应停止用药。
    (4)已出现过光毒反应的病人应避免接触阳光和紫外光,直至完全恢复。
    (5)在用药前后2小时不要服用含有金属或矿物质的矿物质补充剂或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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