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烫宁喷雾剂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173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瓶装20ml;50ml;100ml
- 生产地址:
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世纪大道189号
- 批准日期:
2015-12-22
- 药品本位码:
86902047000053;86902047000060;86902047000077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047000053[每瓶装20ml];86902047000060[每瓶装50ml];86902047000077[每瓶装100ml]
国药准字Z20055173
中药
每瓶装20ml;50ml;100ml
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世纪大道189号
2015-12-22
86902047000053;86902047000060;86902047000077
86902047000053[每瓶装20ml];86902047000060[每瓶装50ml];86902047000077[每瓶装100ml]
OTC乙类
非医保
是
24个月
国产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收敛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少数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
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Ⅰ度烧烫伤,Ⅱ度烧烫伤,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孕妇禁用。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禁食含酒饮品。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9.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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