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片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96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

  • 生产地址:

    许昌市劳动路19号

  • 批准日期:

    2015-04-10

  • 药品本位码:

    86903230000065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尚不明确。

  • 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病毒性感冒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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