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凝血因子Ⅷ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50030

  • 产品类别:

    生物制品

  • 规格:

    300IU

  • 生产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0

  • 药品本位码:

    86900714000115

  • 【品牌】

    【类型】

    【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无凝血因子Ⅷ对动物生殖影响的研究,也不清楚因子Ⅷ用于孕妇是否会对胎儿造成损害或影响生育能力。人凝血因子Ⅷ制剂仅在十分必须的情况下才给孕妇使用。

    【儿童用药】

    应慎重。

    【老人用药】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应单独输注,不可与其他药物合用。

    【药物过量】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在内源性血凝过程中,激活的凝血因子Ⅷ作为一辅因子,在Ca2+和磷脂存在下,与激活的凝血因子Ⅸ一起激活凝血因子Ⅹ,从而使凝血过程正常进行。输用每公斤体重1个单位的人凝血因子VIII,可使循环血液中的因子VIII水平增加2%~2.5%。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生物半衰期为8~12小时。

  • 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 不良反应包括寒颤、恶心、头晕或头痛,这些症状通常是暂时的。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 遗传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遗传性纤维蛋白原因子Ⅰ缺乏症,遗传性因子Ⅰ缺乏症,甲型血友病,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出血,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出血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大量反复输入本品时,应注意出现过敏反应、溶血反应及肺水肿的可能性,对有心脏病的患者尤应注意。2.本品溶解后,一般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微量细小蛋白颗粒存在。但如发现有大块不溶物时,则不可使用。3.本品对于因缺乏因子Ⅸ所致的乙型血友病,或因缺乏因子Ⅺ所致的丙型血友病均无疗效,故在用前应确诊患者系属因子Ⅷ缺乏,方可使用本品。4.本品不得用于静脉以外的注射途径。5.本品一旦被溶解后应立即使用。未用完部分必须弃去。6.请勿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产品。如在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已失去真空度,不得使用。

相关文章

相关问答

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