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友灵搽剂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539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50ml/瓶

  • 生产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区

  • 批准日期:

    2015-10-22

  • 药品本位码:

    86901057000046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过量】

    尚未明确

    【药物毒理】

    1.具有镇痛作用。本品外搽能提高小鼠热板法试验痛阈,延长腹腔注射醋酸引起的大鼠扭体反应潜伏期,减少扭体次数。
    2.具有抗炎作用。本品外搽能抑制蛋清诱发豚鼠足肿胀,抑制大鼠棉球肉芽肿增生。
    3.其他作用。本品外搽能扩张小鼠耳廓微静脉,增加毛细血管开放数。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项该项试验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引起的肿胀,疼痛。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切勿手挠,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软组织损伤,肿胀,疼痛,肿胀

  • 1.对本品及成分过敏者。
    2.孕妇禁用。
    3.月经过多者。
    4.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
    5.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6.痹病见关节红肿热痛,属风湿热痹者。
    7.皮肤破溃或感染者。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搽剂酸败、有异臭、变色、明显沉淀等。
    9.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或其它不适,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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