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清热口服液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358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支装10ml

  • 生产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号

  • 批准日期:

    2015-04-02

  • 药品本位码:

    86900169002115

  • 【品牌】

    同仁堂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1.银花性味甘寒,功专清热解毒,且有轻宣疏散之效;
    2.石膏、黄芩、大黄、板蓝根、羚羊角均可清热泻火解毒;
    3.大黄并具攻积泻下之功,使热有出路;
    4.蝉蜕疏散风热;
    5.滑石、广藿香化湿解暑;
    6.赤芍清血分之热。
    全方共奏清热解毒之功。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清热解毒,解肌退热。用于内蕴伏热,外感时邪引起的高热不退,烦燥不安,咽喉肿痛,大便秘结等症。

  • 尚不明确。

  • 内蕴伏热,外感时邪,便秘,小儿发烧,风热感冒,小儿发烧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1.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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