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片

  • 英文名称:

    Erythromycin Tablets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605

  •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规格:

    0.125g(12.5万单位)

  • 生产地址:

    辉县市周卜村东南

  • 批准日期:

    2015-08-03

  • 药品本位码:

    86903036000122

  • 【品牌】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老人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
    2、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
    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5、除二羟丙茶碱外,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药峰浓度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9、本品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与口服避孕药合用可使之降效。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红霉素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可对本品呈现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活性;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处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因而细菌蛋白质合成受抑制。红霉素仅对分裂活跃的细菌有效。本品为低毒。小鼠急性毒性试验,口服半数致死量(LD50)为2.93~3.11g/kg;大鼠口服为>3g/kg。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肠道中以基质和酯化物的形式被吸收,在体内酯化物部分水解为碱。空腹口服500mg后,0.5~2.5小时达血药峰浓度,酯化物及碱二者的总浓度为15mg/L,游离碱为0.6mg/L。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10~40倍以上。
    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痰中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在胸、腹水、脓液等中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本品有一定量(约为血药浓度的33%)进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10%左右。可进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5%~20%,母乳中药物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50%以上。表观分布容积为0.9L/kg。蛋白结合率为70%~90%。
    游离红霉素在肝内代谢,T1/2为1.4~2小时,无尿患者的T1/2可延长至4.8~6小时。红霉素主要在肝中浓缩和从胆汁排出,并进行肠肝循环,约2%~5%的口服量自肾小球滤过排出,尿中浓度可达10~100mg/L。粪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故透析后无需加用。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其他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球菌感染。
    8、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9、空肠弯曲菌肠炎。
    10、百日咳。
    11、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溶血性链球菌,军团菌病,二尖瓣和主动脉瓣的疾患,二尖瓣和主动脉瓣双病变,二尖瓣、主动脉瓣和三尖瓣的合并疾患,二尖瓣、主动脉瓣和三尖瓣联合病变,三瓣膜病变,急性扁桃体炎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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