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柴胡饮胶囊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0013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粒装0.5g
- 生产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区合派路12号
- 批准日期:
2015-07-24
- 药品本位码:
86904398000362
国药准字Z20040013
中药
每粒装0.5g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区合派路12号
2015-07-24
86904398000362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暂定24个月
国产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对流感病毒引起的小鼠肺炎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抑制三联菌苗引起的家兔体温升高,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跖肿胀和二甲苯所致小鼠皮肤毛细血管通透性的增加,并可提高正常及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网状内皮细胞系统的吞噬功能,使碳粒廓清指数K值及校正吞噬指数值增高。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1.本品用于表散风寒,解热止痛;
2.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等症;
3.适用于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等疾患。
尚不明确。
表散风寒,解热止痛,外感风寒,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咽痒咳嗽,轻度上呼吸道感染
孕妇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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