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板蓝根颗粒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102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袋装15g(相当于饮片15g)
- 生产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团结路101号
- 批准日期:
2015-09-28
- 药品本位码:
86905183000147
国药准字Z45022102
中药
每袋装15g(相当于饮片15g)
南宁市良庆区团结路101号
2015-09-28
86905183000147
OTC乙类
非医保
否
18个月
国产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尚不明确
风热感冒,风热感冒
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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