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露口服液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1)每瓶装60ml;(2)每瓶装120ml;(3)每瓶装180ml
- 生产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步长路1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28
- 药品本位码:
86902537000259;86902537000266;86902537000334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2537000259[每瓶装120ml];86902537000266[每瓶装60ml];86902537000334[每瓶装180ml]
国药准字Z20027542
中药
(1)每瓶装60ml;(2)每瓶装120ml;(3)每瓶装180ml
陕西省咸阳市步长路16号
2015-08-28
86902537000259;86902537000266;86902537000334
86902537000259[每瓶装120ml];86902537000266[每瓶装60ml];86902537000334[每瓶装180ml]
步长
OTC甲类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禁用。
禁用。
尚不明确。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尚不明确。
感冒,慢性支气管炎,感冒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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