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五味子颗粒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897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袋重5g,每袋重10g。

  • 生产地址:

    钦州市民安街76号

  • 批准日期:

    2015-08-10

  • 药品本位码:

    86905068000668;86905068000576

  •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068000668[每袋重5g];86905068000576[每袋重10g]

  • 【品牌】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一年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1.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特殊人群用药】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健忘失眠。

  • 尚不明确。

  • 体虚,神经衰弱,健忘,失眠,失眠

  • 忌油腻食物。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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