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鱼腥草胶囊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275
- 产品类别:
中药
- 规格:
每粒装0.25g
- 生产地址:
临颍县黄龙开发区北段107国道东侧
- 批准日期:
2015-07-23
- 药品本位码:
86903160000326
国药准字Z20050275
中药
每粒装0.25g
临颍县黄龙开发区北段107国道东侧
2015-07-23
86903160000326
处方药
非医保
否
24个月
国产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啤酒酵母致热有一定的解热作用,并有较强的抗炎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偶见皮疹、肝功能(ALT)异常。
外感风热,急性咽炎,扁桃腺炎,风热证,扁桃腺炎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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